证券日报网讯 6月15日,欧晶科技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自 2026 年 6 月 2 日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将有可能触发“欧晶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